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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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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宏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一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荣寅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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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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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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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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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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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9年7月24日公司完成IXM并购,本期同比增加基本金属贸易业务合并期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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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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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矿山采掘及加工阶段生产量、销售量为各矿山数据。

  注3:2019年7月24日公司完成IXM并购,本期同比增加基本金属贸易业务合并期间,矿产贸易阶段采购量、销售量同比增幅较大。

  注4:金属矿产初级产品,以精矿为主。

  注5:金属矿产冶炼、化工产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了《洛阳钼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了《洛阳钼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袁宏林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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