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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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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现金股利、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回购股份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及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预付的燃气采购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费用摊销所致。

  8、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新增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部分承兑汇票到期,履行承兑所致。

  10、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供应商部分款项所致。

  11、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调至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12、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偿还融资租赁贷款所致。

  16、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调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调至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18、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19、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受疫情影响计件薪酬减少及社保减免等因素所致。

  20、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增加所致。

  21、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本期无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所致。

  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持有理财产品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4、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应收回款冲抵坏账准备所致。

  25、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6、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减少所致。

  27、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捐赠发生额减少所致。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减少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4日和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月1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20年1月3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819,361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0,983,50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08、2020-002)。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2020年2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7,127,5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008、2020-045)。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941.5万份股票期权。2020年7月6日,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0-037)。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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