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元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注:上市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应在本次季报中说明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长: 郭元军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7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阅国投”)以现金方式收购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所持有的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文投”)11.765%的国有股权,交易价格为10,023.18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资金由中阅国投自筹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企业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
4.法定代表人:刘银志
5.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63414132K
7.营业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8.控股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省人民政府。
(三)交易对方其他情况说明
诚信情况:经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河南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楼商业裙房2楼
4.法定代表人:张立新
5.注册资本:85,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889108
7.营业范围:对文化产业及其他产业的投资与管理;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发行;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演出、旅游、出版、会展配套服务。
8.主要股东:
■
9.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11.其他事项:
(1)河南文投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河南文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4)河南文投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河南文投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5)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6)该股权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标的公司审计情况
河南硕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河南文投审计报告(豫硕会审【2020】第58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南文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8,401.31万元。
2.标的公司评估及股权定价
河南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出具了《河南文投资产评估报告(豫大信评报字【2020】第0093号)》,评估报告显示,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5,194.89万元,其中河南能源所持标的股权价值为10,023.18万元。据此,标的股权定价为10,023.18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中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已依法完成批准或授权程序。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壹亿零贰拾叁万壹仟捌佰圆整(即:人民币10,023.18万元)转让给乙方。
股权转让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 ,即: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10,023.18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结算账户后,甲方须向乙方办理标的企业股权移交手续。
甲方须配合处理登记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按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视为股权转让完成。
甲方委派到标的企业的董事、监事人员须及时退出,并协助更换为乙方推荐的人选。
乙方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之日起,乙方享有甲方在标的企业的全部权益。
4. 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期间的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 股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交易服务费、税金等,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记载和披露的评估基准日之前债务。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按剩余价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8.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股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收购股权的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收购股权的必要性
(1)本次投资符合河南省文化产业战略发展规划。当前,中部崛起、河南自贸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河南省叠加推进,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进而带动河南省经济结构优化,成为河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河南文投作为河南省级文化产业重要的投融资平台,在河南文旅产业发展格局中地位特殊,作用凸显,具有较强的平台功能和产业引领作用。
(2)本次投资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文化产业领域抓新机、拓新局。河南文投职责定位为:主业是围绕文化旅游的投融资业务;主责是引领、支持、扶持省内文化旅游企业的发展,做大做优做强河南文化旅游产业;主攻方向是站位全省文化旅游发展大局,把引领市场化投融资与承接河南省文化旅游精品项目相结合,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与公司文化产业布局有较强关联性,未来对公司在内容资源聚集、市场营销,产业拓展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的协同效应。
2.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参股河南文投,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文化旅游产业方向的布局,开辟新的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商业模式,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业务成熟度、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河南文投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3.不涉及土地租赁;
4.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将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5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10月28日,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元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及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20-03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