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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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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平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延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赞比亚卢萨卡西医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与辽宁省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签署该合同,合同内容为由赞比亚中矿资源作为承包商在赞比亚共和国卢萨卡西L85路段建设体检中心、研究中心、含提供医疗服务的专科科室的医院主楼、住宅区及护士学校,合同价格含修补工程缺陷的费用为含税2.2亿美元,合同完工期限为36个月。赞比亚财政部与中国金融机构签署的本项目贷款协议生效后本合同正式生效。详见2016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合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2、2016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赞比亚陆军第七团级军营及地区总部融资、设计及建设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赞比亚共和国国防部签署该合同,合同内容为:公司将作为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及合同项下各类物资和设备采购、施工承包等工作。该项目拟新建军官(士兵)住房、办公楼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合同金额为247,291,522美元。该项目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赞比亚财政部与中国金融机构签署的本项目贷款协议生效后本合同生效。详见2017年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合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3、2018年4月11日,公司与赞比亚共和国地方政府部签署了《赞比亚全国便民市场和客运站设计和施工建设合同》,合同内容为:公司将作为总承包商,在赞比亚全国建设14个大中型的便民市场和客运站。合同金额为243,416,589 美元。合同工期为36个月。项目合同分为两期,第一期5,000万美元,生效条件为本合同签署且业主提供由赞比亚财政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已将第一期项目预算列入赞比亚政府2019年度财政预算的承诺函;第二期19,341.6589万美元,生效条件为赞比亚财政部与中国金融机构签署的本项目贷款协议生效。本合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详见2018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经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920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发行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00 万张,发行金额80,000 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6月17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可转债于2020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128111”。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11 日,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11 日。详见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11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7日、2020年7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0号《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2,00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77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77号《验资报告》。

  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8,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止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金)778,0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1,174,488.41元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即行终止。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67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中色矿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矿业” )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中色矿业持有本公司股份60,712,3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447%,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9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

  注:IPO前已发行股份包括该股份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中色矿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99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份来源:IPO前已发行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原因:经营资金需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中色矿业在本公司IPO时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色矿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中色矿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色矿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中色矿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1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中色矿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6)中色矿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中色矿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2、中色矿业在2018年7月证监会核准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

  (1)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中矿资源股份中的47,358,000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

  (2)基于上述锁定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中色矿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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