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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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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浩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

  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

  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凯中丰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3,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惠州市凯中丰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

  截止2020年9月1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阶段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05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惠州丰华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了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变更后,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凯中丰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85%的股权,公司持有惠州市凯中丰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5%的股权,惠州丰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9月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9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72,964股,回购价格为10.592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31,250股,回购价格为7.28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04,21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2,649,922.19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调整前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0年8月,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1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浩宇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结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经营结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或“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于财务人员对政府补助在非经常性损益和经常性损益划分标准的理解上存在偏差,以致涉及非经常性损益的财务数据披露存在差错,经事后财务主动自查发现,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部分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更正前:

  ■

  更正后:

  ■

  3、“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更正前:

  ■

  更正后:

  ■

  5、“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五、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更正前:

  ■

  更正后:

  ■

  6、“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3、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

  ■

  更正后:

  ■

  7、“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4、母公司利润表”更正前:

  ■

  更正后:

  ■

  ■

  8、“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管理费用”

  更正前:

  ■

  更正后:

  ■

  9、“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2、财务费用”

  更正前:

  ■

  更正后:

  ■

  10、“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3、其他收益”

  更正前:

  ■

  更正后:

  ■

  11、“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更正前:

  ■

  ■

  更正后:

  ■

  12、“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七、补充资料,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更正前:

  ■

  更正后:

  ■

  13、“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七、补充资料,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部分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6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公司保持较高收益质量,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4.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25%。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销售收入继续增长,已定点新项目持续扩产放量,核心客户关键新产品新项目不断增多,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贸易争端等风险影响,全球经济持续受到冲击。面对国内外疫情蔓延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一方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快速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国内外客户交付,增强客户信任。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三电精密零组件新产品项目研发、转量产进程。同时,公司采取多方举措保证资金安全、降本、增效,缓解疫情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高收益质量,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2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88.69万元,同比下降22.43%,净利润1,830.19万元,同比下降27.33%。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628.53万元,同比增长10.65%;管线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935.74万元,同比增长32.76%;换向器、高强弹性零件、气控组件业务,因下游客户及外部市场受疫情影响,短期内订单减少,公司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减少23.79%、38.58%、30.08%。

  当前,公司已获得戴姆勒奔驰、采埃孚、德国博世、博泽、日本电装、电产等十几家世界知名客户的数十个项目、百余款产品定点,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及汽车轻量化、智能驾驶等领域。公司已定点项目正在持续扩产放量。同时,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能力、良好品牌声誉、全球网络等核心竞争力,不断加深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进一步加强拓展日系、美系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总成重点核心客户的合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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