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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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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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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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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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12日,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潍坊市国资委”)、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集团”)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若本次股权划转完成,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海化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39号),批复同意本次股权划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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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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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