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安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晏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安斌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拟将胜通光科移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调整2020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涉及的重要科目资产总额调减193,568,663.89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调减155,160,351.98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155,160,351.98元。
●若胜通光科《重整投资协议》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胜通光科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暂不将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光科”)纳入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并对公司2020年度半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更正原因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2020年6月30日,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胜通光科的净资产及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已转移给公司,公司已支付全部投资款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基于上述事实考虑,公司财务人员自2020年6月30日起,将胜通光科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在本次收购过程中,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基于保障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平公正、胜通集团等十一家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胜通光科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被干扰以及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等多重因素考虑,决定在投资人未全额支付胜通光科的收购价款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前,不接受任何投资人(含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对胜通光科进场审计、评估。因此,公司在资产交接日(2020年6月30日)前无法对胜通光科进行审计、评估,故无法准确判断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利润情况。基于上述限制条件及公司所掌握的信息,公司履行了当时所处阶段必要的审批手续,组织召开了东材科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自胜通光科交接完成后,公司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胜通光科的财务资料进行梳理,并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胜通光科开展审计、评估工作。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公司本次收购胜通光科产生的利润,很可能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具体金额以购买日确认的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准。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待确定本次收购胜通光科产生的利润金额后,按照前述规定将《重整投资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胜通光科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应用指南中关于“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根据上述准则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虽然胜通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胜通光科的净资产及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已转移给公司,公司已支付全部投资款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但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收购胜通光科产生的利润很可能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而胜通光科《重整投资协议》目前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暂不能将其纳入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会计差错,将影响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公司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度半年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全文及摘要。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1208 公司简称:东材科技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修订稿)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国际金融局势趋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消极因素影响,世界经济指标萎缩下行。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推行疫情防控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制造业复工复产,经济运行稳步复苏,主要经济指标在第二季度实现恢复性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约456,614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6%;其中,第一季度同比下降6.8%,第二季度同比增长3.2%,市场预期总体稳定向好。就化工新材料行业来看,受益于我国5G通讯/光电显示等新兴行业高速发展,国内多条特高压项目建设开启,高性能光伏组件的需求日益,相关配套材料的国产化进程明显加快,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和业务开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本报告期,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战略落地谱新篇,创新实干促增长”总体工作方针,持续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推动提质降本增效、严控各项期间费用支出,整体运营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2020年上半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亿元,同比增长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9.27万元,同比增长16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189.21万元,同比增长214.3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154元,同比增长164.07%。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原材料价格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人员人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管理人员人工薪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减少、汇兑收益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长期资产投资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净增加额同比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附注第81项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共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56,000,000.00元受让胜通光科100%股权方式实现对胜通光科的投资。2020年6月30日,胜通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胜通光科的净资产及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已转移给公司,公司已支付全部投资款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公司本次收购胜通光科产生的利润,很可能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具体金额以购买日确认的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准。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待确定本次收购胜通光科产生的利润金额后,按照前述规定将《重整投资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胜通光科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6,672.04万元,同比增长2.81%;实现净利润4,402.52万元,同比增长216.41%。受益于国内多条特高压项目建设开启、高性能光伏组件的需求日益增加,东材股份积极开拓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依托技术创新、精益制造和品质管理,严控各项期间费用支出,整体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2、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实现营业收入18,360.51万元,同比增长11.53%;实现净利润2,290.27万元,同比增长812.68%。受益于下游市场的需求回暖、相关配套材料的国产化进程加快,江苏东材积极布局下游中高端市场应用领域,坚持技术研发创新,推动提质降本增效,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均得到大幅提升。
3、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重要参股公司金张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9,809.37万元,同比下降-2.97%;实现净利润2,403.05万元,同比增长6.95%。金张科技在保持原有市场份额基础上,加强精益制造和品质管控,主导产品AB胶厚胶系列的制造技术成熟、性能指标稳定,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益于国内多条特高压项目建设开启、高性能光伏组件的需求日益增加,光学基膜下游市场回暖对相关配套材料的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或将保持向好趋势。公司预计2020年1-9月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