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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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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相应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9月27日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截止2017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0日公告。

  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1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1月29日公告。

  2017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26,815,14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630,1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48,707.64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036,337.36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2月14日公告。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4月25日公告。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9日公告。

  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5696元/股,回购数量为8.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59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7月20日公告。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13日公告。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0月23日公告。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授予14名激励对象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因筹集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本次获授,公司将不再办理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8日公告。

  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650元/股,回购数量为17.4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17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1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14日公告。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27日公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6名,解除限售的股份为51.1602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388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4日公告。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24日公告。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5月17日公告。

  2019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015元/股,回购数量为14.792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220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7月23日公告。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29日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2月18日公告。

  2020年4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562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5日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9日公告。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1日公告。

  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9.9846元/股,回购数量为57.076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54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18日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0月28日公告。

  (2)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9日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7日。截止2020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8日公告。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4日公告。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3日公告。

  2020年8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1,期权代码:03787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793.52万份,授予人数75人,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7日公告。

  3、公司诉讼情况

  ■

  说明: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①2019年1月15日,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国际”)以本公司侵犯其享有的第17225013号商标权,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宁波市级媒体上发布致歉声明,判令本公司就浙江省范围内的侵权行为赔偿宏联国际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500万元。宏联国际现已撤回起诉。

  ②2019年1月16日,宏联国际以本公司侵犯其享有的第17225013号商标权,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上海市级媒体上发布致歉声明,判令本公司就上海市范围内的侵权行为赔偿宏联国际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500万元。宏联国际现已撤回起诉。

  ③2019年1月20日,宏联国际以本公司侵犯其享有的第17225013号商标权,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北京市级媒体上发布致歉声明,判令本公司就北京市范围内的侵权行为赔偿宏联国际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500万元。宏联国际现已撤回起诉。

  ④2019年1月25日,宏联国际以本公司侵犯其享有的第17225013号商标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北京市级媒体上发布致歉声明,判令本公司就北京市范围内的侵权行为赔偿宏联国际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600万元。宏联国际现已撤回起诉。

  ⑤2019年4月1日,宏联国际以本公司侵犯其享有的第17225013号商标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深圳市级媒体上发布致歉声明,判令本公司就全国范围内(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外)的侵权行为赔偿宏联国际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4,000万元。

  2019年8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2019年10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722501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三、驳回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并于2019年11月8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20年9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198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本案正在等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中。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王建国先生、程淑霞女士、肖艳女士,王一朋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龙燕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13%),王建国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67%),程淑霞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67%),肖艳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4%),王一朋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32%),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1月25日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副总经理王一朋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持有的股份已经全部锁定,减持计划提前终止;2020年1月17日,监事王建国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9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月21日公告。

  2020年3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艳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艳女士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3月16日公告。

  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艳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艳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其中龙燕女士、肖艳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程淑霞女士于2020年6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6日公告。

  5、利润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元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日。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1日、5月21日以及6月22日公告。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具体承诺如下:

  ■

  锁定期内,上述股东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而新增的公司股份,同样遵守上述追加锁定期的承诺。此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的承诺由股东自行遵守,董事会监督,根据相关规定不再办理股份延长锁定的手续。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8日公告。

  7、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2,593,90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757.24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儿童生活体验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8、重大合同

  本节所指重大合同是指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合同标的超过500万元或合同标的虽不足500万元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授信合同

  ■

  (2)公司为打造潮流单品,抓住流行趋势,和法国时尚趋势工作室FS工作室合作,在童装开发趋势、季节主题及波段研究等方面达成合作,签署了相关合作合同。FS工作室是位于巴黎的下世代时尚趋势工作室,为国内外奢侈品牌如爱马仕、香奈儿等提供过橱窗设计、平面设计,也为大众时尚品牌如H&M、耐克等提供过定制流行趋势服务,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高素质的专业团队。

  (3)房屋租赁合同

  2020年8月7日,公司与东莞市十一宏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威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承租宏威物业面积为3,5000平方米的房产用于仓库,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8月7日起至2030年8月6日止。

  (4)品牌商家年度框架协议

  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品牌商家年度框架协议》,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为电商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商品及服务信息发布技术服务的丰富经验,公司与其合作,入驻其运营的“小店平台”,开设自营店铺,通过该店铺销售商品,并在其关联主体运营的的直播平台,如抖音、西瓜、抖音火山版等开展直播营销活动。本协议合作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9、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0年5月18日,经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杭州岁孚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青年广场1幢2613室。

  (2)2020年8月5日,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东莞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注销完成。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998.76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00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9,853.88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639.84万元,其中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1,973.36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289.1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9,698.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1,198.9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8,500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参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60,164股,回购价格为10.087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或者后续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提名肖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9月27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截止2017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0日公告。

  3、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4、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5、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1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1月29日公告。

  6、2017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26,815,14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630,1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48,707.64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036,337.36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2月14日公告。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4月25日公告。

  8、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9日公告。

  9、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5696元/股,回购数量为8.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59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7月20日公告。

  10、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13日公告。

  11、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0月23日公告。

  12、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

  1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授予14名激励对象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因筹集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本次获授,公司将不再办理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8日公告。

  14、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650元/股,回购数量为17.4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17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1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14日公告。

  15、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27日公告。

  16、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6名,解除限售的股份为51.1602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388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4日公告。

  17、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24日公告。

  18、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5月17日公告。

  19、2019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015元/股,回购数量为14.792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220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7月23日公告。

  2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29日公告。

  21、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2月18日公告。

  22、2020年4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562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5日公告。

  2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9日公告。

  2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1日公告。

  25、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9.9846元/股,回购数量为57.076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54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18日公告。

  2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0月28日公告。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2、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1)回购数量

  因公司已经实施完毕包含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因此公司本次回购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600股调整为46,280股。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因此公司本次回购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280股调整为60,164股。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0,164股,占回购前已实际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710,544股的8.47%,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70,375,626股的0.04%。

  (2)回购价格

  根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即回购价格P1为17.4556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2=(回购价格P1-每股的派息额)/(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13.2735元/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每10股派发人民币1.6元现金(含税)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3=回购价格P2-每股的派息额=13.1135元/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4=回购价格P3/(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10.0874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已参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60,164股,回购价格为10.0874元/股。

  3、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70,375,626股减至170,315,462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已经实施完毕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已参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60,164股,回购价格为10.087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肖艳女士的辞任报告书,肖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及监事会对肖艳女士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艳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肖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为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肖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肖春花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监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春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入职安奈儿,从一线导购晋升督导、培训主管、培训经理,2017年至今任直营支持主管。

  肖春花女士参加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44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春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肖春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4楼14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普通决议案

  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至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电话:0755-22914860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月日

  (如授权委托书为多页,请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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