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章宇旭先生、徐阿敏先生、杨佩芬女士、蔡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郑万青先生、缪兰娟女士、孙汉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说明:
1、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志江先生: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厂长、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董事、久立投资执行董事、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32,400股,持股比例为2.1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郑周先生:197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久立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董事、天管久立董事长、久立上海执行董事、合金公司董事长、华特钢管董事长、永兴材料董事、久立投资经理。
李郑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91,445股,持股比例为1.0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宇旭先生: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历任浙江久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久立集团发展部经理等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章宇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400股,持股比例为0.07%,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阿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焊接管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徐阿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5,028股,持股比例为0.2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佩芬女士: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州钢铁厂会计、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杨佩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0,300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黎明先生: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大连理工大学毕业,历任无缝管厂工艺员、大班长、质量科长、副厂长、厂长,销售计划部经理、无缝管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部副总经理,核电精密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无缝管事业部总经理,兼吴兴分公司负责人,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法人,华特钢管董事。
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9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万青先生:1962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杭州师范大学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心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缪兰娟女士: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汉虹先生:195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处副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原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大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国汽车研究中心董事会董事。现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汉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的生产能力,扩大其产品规格,以满足国内外市场对中、大口径焊接管材的生产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额18,061万元。
(二)本次属于公司对内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
(二)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双林镇镇西焊接管工业厂区内。
(三)项目规模及资金构成
(1)项目总投资18,061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2,645万元,基础设施投资5,416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特点及经济效益估算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全球新能源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油气领域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然而中、大口径超长特殊钢无缝管难以生产,中、大口径特殊合金钢焊接管则易于组织生产。焊接管属于光滑管,流体阻力低,可节约输送动力,因此,中、大口径特殊合金钢、镍基合金钢焊接管在油气输送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加。
本项目主要在现有焊管生产线能满足大口径厚壁管的生产基础上,新增一套产能10000吨的焊管生产线,实现产能扩容,以满足公司合同正常生产交货及后续接单。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10000吨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年产值约24,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约3,7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15个月。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目的在于满足国内外市场对中、大口径焊接管材的生产需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上述产品规格,提升整体产能及市场接单能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项目投资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行业及市场状况,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预测效益,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产品价格以及成本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一定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04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40,00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保荐费等(含认购期间的资金利息收入)12,963,498.53元后,募集资金额为1,027,036,501.4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455号《验证报告》。上述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74,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01.47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68号),截至2017年11月13日,公司已在“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以下简称“精密管材项目”)中投入25,545,664.17元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2、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不会对理财产品设定质押,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6、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8、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0年11月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中兴大道18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周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章宇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徐阿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杨佩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蔡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郑万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缪兰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孙汉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施泉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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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慧莹
联系部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539041
传真号码:0572-2539799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
邮 编:31302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8” 投票简称:“久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孙汉虹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缪兰娟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郑万青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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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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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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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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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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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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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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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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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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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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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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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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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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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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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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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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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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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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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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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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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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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孙汉虹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孙汉虹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缪兰娟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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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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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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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缪兰娟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郑万青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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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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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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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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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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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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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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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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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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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郑万青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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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259期收益凭证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259期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投资期限:183天(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
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10月26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26日
理财本金:8,000万元
固定收益率(年化):3.40%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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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8,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施泉兵先生、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施泉兵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市荃仁乡人民政府团委副书记、浙江恒基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基光伏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久立电气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施泉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持股比例为0.0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宇峰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MBA在读。历任浙江久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商务部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南方大区经理。现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管件分公司总经理。
沈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600股,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