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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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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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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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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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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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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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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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0-012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蒋丽霞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蒋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卫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施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月27日
附件:
施君简历
施君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就读于南通大学、南京大学,拥有文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双学位。曾任上海市政设计院南通分院招投标专员、江苏永朋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