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和2020年10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99,999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4,139,999股。
张杏娟女士于2020年10月22日和2020年10月23日将上述股份分别办理了部分购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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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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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