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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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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清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增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3日、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购买的最高价为9.36元/股,最低价为9.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20,657.2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7-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魏翔先生、吴文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刘小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魏翔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吴文明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至今,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白坯销售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施清岛先生、沈卫锋先生、张长建先生、吴谨造先生、吴谨卫先生、沈俊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瑞先生、宋夏云先生、覃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台华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施清岛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中国人大吴江区委员会常委。曾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苏州市劳动模范奖章”、“2010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现担任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侨商联合会第五届副会长、吴江区工商联委员会副主席、吴江区闽南商会永远名誉会长、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副会长。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06年4月,担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8月,担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起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沈卫锋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副会长、秀洲区商会会长、秀洲区慈善总会副会长。曾获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嘉兴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强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2013年5月被评为“嘉兴撤地建市30周年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2014年荣获“嘉兴市第三届十大风云人物奖”;2016年荣获“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2017年荣获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颁发的“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全国纺织行业水效推进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荣获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颁发的“优秀企业家”等荣誉。2001年至2006年3月,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担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起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长建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EMBA,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供职于人民银行信阳分行、工商银行信阳分行。1996年至2006年供职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08年8月至今,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吴谨造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澳门籍。2020年3月至今,任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

  吴谨卫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2004年至2008年2月,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监;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成品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今,任陞嘉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沈俊超先生,199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8月起历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染整事业部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办事处负责人。

  王瑞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目前还担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夏云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2007年1月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在宁波大学商学院工作,任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9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曾任审计系主任,现为审计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等职务。

  覃小红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纺织材料专业教授。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覃小红女士在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目前还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

  至2020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七)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一)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涛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近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刘小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刘小阳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刘小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小阳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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