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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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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发行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股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大众中国作为外国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本次战略投资(如适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相关司法管辖区的反垄断机构审查通过本次战略投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如适用)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大众中国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47 号),对大众中国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概况

  1、2017年配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50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0年09月30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万元;(3)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562.00万元;(4)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7,708.66万元;(5)2019年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3,669.26万元。(6)2020年1-9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417.05万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384.9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0,075.54万元,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8,600.90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09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为58,676.43万元。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938.21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5,906.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0年09月30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906.96万元;(3)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000.00万元。(4)2020年1-9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671.80万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578.7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5,359.45万元,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619.21万元,募集资金2020年09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为55,978.66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系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10月19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27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958,898,582.32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股票于2020年11月19日解锁,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该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40%即5,047,150股。出售上述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10%资金成本。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简称“国轩转债”,债券代码“128086”。“国轩转债”自转股起始日2020年6月23日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51,191,75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129,352,733股变更为1,280,544,489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铜冠”)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象铝”)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新增预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缜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

  2、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9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注2:安徽象铝于2020年3月26日核准设立,无2019年度财务数据。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双方的正常经营所需,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肥国轩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人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对公司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表示同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260,230,819股,每股配售价格为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1.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938.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5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的情况

  1、2017年配股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将募投项目“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7)。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121,2018-123)。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12 月调整为2019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1年6月,将“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0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029)。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不存在延期及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前述专户募集资金余额系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此前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75.00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崔浩先生、张君先生具体负责公司可转债项目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且公司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间尚未结束。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委派崔浩先生、陈赛德先生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海通证券决定委派陈赛德先生接替张君先生继续履行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工作。陈赛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陈赛德先生简历

  陈赛德,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加入海通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至今。曾参与万马科技(300698)IPO项目,大北农(002385)、安诺其(300067)非公开发行项目,三花智控(002050)、华信国际(002018)、辉隆股份(002556)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工作。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12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简称“国轩转债”,债券代码“128086”。“国轩转债”自转股起始日2020年6月23日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51,191,75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129,352,733股变更为1,280,544,489股。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27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958,898,582.32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股票于2020年11月19日解锁,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该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40%即5,047,150股。出售上述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10%资金成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李缜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到期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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