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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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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颜昌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万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为了加紧实施老厂区搬迁技改项目,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产品产能,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除自筹部分资金外,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万元。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详见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6月12日第90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3号)(详见2020年6月16日、2020年7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实施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8月19日上市交易。(详见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以及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5月2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6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1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8.38万股。2018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09万股。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0年7月20日,8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数1,102,706万股上市流通。2020年9月16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数量共计364,693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7.2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31,249,463股的0.0846%。2020年9月22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注册资本变更为430,884,770元,并取得了该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新的相关会计政策(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公告)。

  (四)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3.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在该产业园区投资1.9亿元、新征土地210亩建设“年产3.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该项目。2020年9月4日,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事项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昌九鼎”),并于2016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号)。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泰昌九鼎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号)。

  2020年8月4日和2020年9月1日公司分两次收到泰昌九鼎返还的投资成本及收益13,747,075.09元、23,986,762元,合计37,733,837.09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2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种税、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66.80万元。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2020?{第0061号)。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已投入项目资金2,095.92万元(其中预付土地款1,000万元),已完成前期可研、安评、环评、职业卫生评价等工作,并购置了部分设备。新征用地组件报征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其中:董事长颜昌绪先生、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吉利女士、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天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5,952,722.4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327,819.39元,实现综合收益总额197,327,819.39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020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5,952,722.4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327,819.39元,实现综合收益总额197,327,819.39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光园林”)。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决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注册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名称: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平泉街道

  (四)法定代表人:何颉(暂定)

  (五)注册资本:6000万元(暂定)

  (六)经营范围:园林、林业、农业相关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园林施工、园林养护、古树名木养护、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调查、林业规划设计;会议服务;批发、零售:园林绿化用品、园艺花卉种子(不再分装的袋装种子)、林木种子、园林机械工具设备、农用机具、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农药(不含危化品)、化肥、复合肥、有机肥、生物肥、微肥、农膜、化工原料、日化产品、金属油污清洗剂、消毒产品(不含危化品)。国家允许该企业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前述事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国光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以独资方式新设立子公司,未签订投资协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园林绿化具有明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园林是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园林绿化对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其独特的文化、环保、生态概念已经获得广泛认同。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目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将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城市绿化目标,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向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日益明显。

  园林绿化系统作为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增添城市的文化特征,提升城市住宅的品味,为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2、非农业用药是园林绿化行业不可或缺的要素

  园林绿化行业是具有多种产业特性的综合性行业,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种植、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四个方面。非农业用药在绿化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方面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非农业用药市场的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生产、开发了系统的园林养护产品,积累了丰富的园林养护经验,建成了覆盖中国大陆、拥有1000多个经销商的营销服务网络。在服务园林绿化行业的同时,公司非农业用药产品销售也不断扩大。

  3、园林行业的持续发展,使非农业用药市场的空间不断扩大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园林行业创造了潜在的市场需求,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政府陆续颁布了多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法规,显示出政府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修复、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家庭园艺、家庭绿植、花卉的需求快速增加,对非农业用药的需求逐年提高。本次公司把非农业用药经营业务拆分出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是根据非农业用药行业发展现状,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的、积极的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设立的国光园林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坚持国光园林的经营方向,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完善和运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后,将使公司在非农业用药市场的业务开展更加顺应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在非农业用药市场的快速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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