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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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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飞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16.21%,主要是经营活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存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54.11%,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3)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00%,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4)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65.53%,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510.71%,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98.89%,主要是预付能景光伏股权款期初余额本期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7)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4.01%,主要是本期结算材料及设备款较年初增加。

  8)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变动原因是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以及化学品业务预收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是本期新疆宝莫偿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0)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是本期新疆宝莫偿清长期借款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00%,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8.18%、15.29%,主要是本期化学品业务受疫情影响,客户订单量减少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8.53%,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3)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5.16%,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另,合营企业天津博弘长期亏损,对天津博弘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减至为零,本期确认的投资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4)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7.18%,主要是税前补亏,可弥补亏损暂时性差异转回。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8%,主要是新疆布尔津盆地布尔津地区油气勘察探矿权不再执行履约保函,本期该笔保函保证金及孳息已全部解除限制,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1.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6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100%股权增加了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9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7.04%,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合并范围新增能景光伏偿还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王建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建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张世鹏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审查,王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简历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  邮编:257081

  电话:0546-7778611

  邮箱:23262160@qq.com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王建国先生简历: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客户经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法律合规经理。

  王建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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