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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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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部分股权,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6月29日、7月25日发布的临2020-038号、2020-047号、2020-052号公告。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发布《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配合子公司增资信息预披露暨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卓朗科技部分股权调整为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卓朗科技10,675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卓朗科技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同时由卓朗科技以公开方式寻求新的投资人进行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3,5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的临2020-072号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披露《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预案》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0年9月30日,卓朗科技根据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以131,927.40万元为挂牌价格,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寻求增资方,本次增资公开挂牌的信息发布期限为40个工作日。后续公司将根据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以104,320.37万元为本次转让挂牌价格,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的信息发布期限为20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9日,公司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收到《问询函》5个交易日内就涉及事项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梳理、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11月2日(含)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临2020-082号公告。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在公开挂牌程序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其他可能的审批/备案程序等,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将以最终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三)本次交易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涉及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重组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122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收到《问询函》5个交易日内就涉及事项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梳理、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11月2日(含)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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