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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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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庆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注:尽管新冠肺炎疫情较大程度上延缓了一季度项目的实施、交付、验收等相关工作的进度,严重影响了公司一季度业绩并对全年业绩带来延续性影响,但随着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第二、三季度逐渐弥补了一季度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人工智能核心技术驱动的各项业务加速落地,公司经营持续向好。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7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54亿元和8,39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8.36%和20.25%。单就2020年第三季度来看,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收较上年同期增长25.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分别达60.79%和100.43%。此外,公司人工智能核心技术驱动的战略布局成果不断显现,预计公司全年的经营会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5.4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56.17%,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存货较期初增长89.93%,主要系本期项目备货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6.77%,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65.31%,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08.09%,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28.75%,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83.77%,系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下降100%,系货币掉期到期所致;

  10、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76.18%,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11、合同负债较期初增长54.54%,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34.34%,主要系本期对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解限,其他应付款相应减少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391.67%,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4、长期借款较期初下降71.44%,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5、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33.53%,主要系子公司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收到的办学补助增加;

  16、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长84.02%,主要系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7、库存股较期初下降49.53%,主要系本期对已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解限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长173.42%,系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9、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13%,主要系研发资本化摊销增加所致;

  2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72.66%,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5.96%,主要系本期递延收益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2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0.81%,主要系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73.43%,主要系本期确认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增加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2.37%,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9732.5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文津校区转让所致;

  26、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长198.05%,主要系本期因新冠疫情影响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2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72.3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长32215.37%,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2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6.62%,主要系本期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少所致;

  3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增长12344.30%,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文津校区所致;

  3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7.23%,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2、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7.78%,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3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8.88%,主要系去年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00.19%,系本期新增借款增加所致;

  3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89.75%,系本期偿还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3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53.16%,主要系本年分配股利所致;

  3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2.57%,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非公开发行费用金额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5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刘昕先生、赵旭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 2020年10月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10 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出2,722.42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10 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5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高玲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玲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因而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除杨克志、方彬、刘宁、黄全全、邱慧、李坤义、兰剑、单增辉、楼燕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1,933名激励对象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6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权益种类:本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942人,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5、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727.2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9,787.2917万股的1.2409%。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7、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

  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杨克志、方彬、刘宁、黄全全、邱慧、李坤义、兰剑、单增辉、楼燕9名原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本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于2020年10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0月28日

  根据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经核查,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

  (三)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1,933名激励对象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测算得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约为5.02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授予日股价:35.30元/股(假设同10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

  (3)历史波动率:38.06%、39.56%、43.68%(本次公告前最近一年、二年和三年公司股票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 1.50 %、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28%、0.29%和0.25%(公司最近一年、二年和三年的平均股息率)

  限制性股票在2020-2023年间各年度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授予股份的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未涉及董事,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段大为先生、财务总监汪明女士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没有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六)、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通过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

  九、监事会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除杨克志、方彬、刘宁、黄全全、邱慧、李坤义、兰剑、单增辉、楼燕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1,933名激励对象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6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权益种类:本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942人,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5、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727.2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9,787.2917万股的1.2409%。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7、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

  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原激励对象杨克志、方彬、刘宁、黄全全、邱慧、李坤义、兰剑、单增辉、楼燕,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1,942人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27.27万股调整为2,722.42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表: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因而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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