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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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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华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庆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连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15年9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目前,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自身未来特定期间的供水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拟申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江南水务关于公司拟开展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江南水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2020年6月17日,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219号),具体内容详见《江南水务关于公司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2020年9月25日,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成立。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9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1发行金额为10,900万元,利率为3.44%;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2发行金额为16,000万元,利率为3.8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3发行金额为16,900万元,利率为3.9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4发行金额为18,000万元,利率为4.06%;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5发行金额为23,700万元,利率为4.4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为4,500万元。公司认购了专项计划支持证券次级份额金额为4,5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华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4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

  二、工程业务

  ■

  三、污水处理业务

  ■

  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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