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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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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3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粤0605民初1440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清偿贷款,华润银行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5民初14401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9,999,999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0年9月24日,利息905,305.55元、罚息2,891,416.58元、复利99,145.38元;自2020年9月25日起,分别以所欠本金、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9.75%计算罚息和复利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予华润银行;2、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18,000元予华润银行;3、华润银行对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的1处土地使用权及7处房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判决书所确认债权范围内,与同一顺位的其他9位抵押权人(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等9家公司贷款银行)共同享有优先受偿权;如处置全部抵押物时的价值不能全额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则华润银行按融资净额比例9.58%分配所得款项;4、本案案件受理费103,299.1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8,299.17元由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予华润银行。

  上述系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委托律师进行上诉。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华润银行诉讼请求中主张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该部分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故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但查封资产存在着后续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及资产查封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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