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爱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闻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君
6、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108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爱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于秀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于秀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在安徽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6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10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芳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于文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于文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或“乙方”)于2019年2月14日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 告》)。后与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东部化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 行多次商谈推动,因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原因(不可抗力),该《合资经营合 同》已于2020年9月解除,合同各方未实缴出资、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未名天源与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化工”或“甲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未名天源将自有设备及技术转让给营口化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60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董事于秀媛在营口化工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秀媛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订〈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该交易未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公司对该交易事项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秀媛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注册资本:2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口化工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股东:
■
营口化工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小,公司经营由各股东协商一致后统一决策。
营口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经公司查询,营口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原甲酸三甲脂设备、原甲酸三乙酯设备、原乙酸三甲酯设备、中试车间设备及其他设备(以下简称“拟转让设备”)。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157号评估报告,对拟转让设备(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值为4602.82万元。
乙方技术(含原甲酸酯类产品有关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随同转让设备无偿交付甲方使用,并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将专利技术过户给甲方。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付款方式
甲方拆除、搬运设备之后三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4600.00万元。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对乙方拟转让设备已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甲方保证有能力按时支付设备转让的全部价款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及时向甲方交付转让的设备,乙方随着设备转让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拥有的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原乙酸三甲酯产品、副产品及自主研发的LS系列、TC等产品相关的技术、工艺及资料。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转让设备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收购资产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操作。
(二)未名天源为尽快恢复生产,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决定转让该设备。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方累积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营口化工及其他关联人(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天源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未名天源尽快恢复生产,提高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的相关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天源向营口化工以4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自有设备及技术,有利于未名天源尽快恢复生产,提高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同意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2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拟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投资”)、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至同化工”)、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化工”)签订《增资协议书》,合同约定各方同意营口化工增加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二)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董事于秀媛在营口化工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秀媛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秀媛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未名天源认缴金额为1451.3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同一关联人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交易事项金额合计超过3000万元,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本次增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注册资本:2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口化工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股东:
■
营口化工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小,公司经营由各股东协商一致后统一决策。营口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经公司查询,营口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同各方介绍
除营口化工外,其他合同各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美联路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0日
注册资本:4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色母粒、塑胶聚合物、塑料改性、塑料合金、塑料、助剂、颜料、钛白粉混拼(危险化学品除外)(另一生产地址为汕头市护堤路月浦深谭工业区护堤路288号);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非织造布(无纺布)、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物流仓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二) 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8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至寻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化工项目、环保项目、能源项目、建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三)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营口佳兴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9日
注册资本:31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各方同意营口化工本次增加注册资本4.750.00万元人民币,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营口化工现有股东以合计4.7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美联新材认缴1662.5万元,未名天源认缴1451.39万元,盛海投资认缴1445.38万元,至同化工认缴190.73万元,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增资
1.1各方同意营口化工本次增加注册资本4.750.00万元人民币,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营口化工现有股东以合计4.7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662.5万元,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451.39万元,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445.38万元,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190.73万元,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过程中,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495.38万元,该等注册资本全部由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受让认缴。
1.2本次增资完成后,营口化工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6,35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变更为:
■
2. 交割
2.1各方按约定时间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营口化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2在营口化工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营口化工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增资的先决条件
3.1本次增资的前提如下:
(1)各方业已取得各自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签署本协议;
(2)营口化工股东会、董事会已就本次增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等事项作出决议。
3.2如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前提条件未能全部满足,且本协议各方未能就继续进行本次增资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增资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在此情形下,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操作。
(二)本次增资有助于未名天源与美联新材、盛海投资和至同化工推进营口化工快速发展,促进未名天源尽快恢复生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方累积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营口化工及其他关联人(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天源向参股子公司营口化工增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未名天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天源向参股子公司营口化工增资1451.39万元,将有助于未名天源更好地开展业务,扩展经营规模,恢复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符合未名天源发展战略和规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同意未名天源与各方签署《增资协议书》,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11月5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6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姓名:高宝林。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0年10月26日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上地西路39号北大生物城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怡忱:010-82899370
电子邮箱:yangyc@sinobiowaymed.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 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81、投票简称:“未名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