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资管”)持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3,638,7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5%。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因投资管理需求,华泰资管计划自公告后15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3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6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关于新力金融(600318.SH)的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华泰资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华泰资管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华泰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