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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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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现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普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普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吸收合并铁法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49%变更为18%,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上述吸收合并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20年7月已完成。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降低交易风险,公司与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9号)。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9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632.04万元,同比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重机林钢未生产;综合毛利率22.04%,同比上升7.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重机林钢毛利率仅为0.7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04万元。

  (1)能源装备及综合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5,381.17万元,同比下滑21.01%;毛利率为21.16%,同比下滑1.27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实现收入30,198.70万元,同比下滑21.45%;产品毛利率21.10%,同比下滑1.32个百分点。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5,182.47万元,同比下滑18.39%;毛利率21.50%,同比下滑1.02个百分点。该板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煤机产量较去年有所降低;二是煤矿综合服务业务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生产恢复缓慢;同时,合作项目总量减少。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跌,煤机需求出现下滑。下半年,公司将通过三项措施获取市场订单:一是加强对优势市场区域订单的跟踪,确保订单拿得下、市场份额不下滑;二是针对薄弱市场区域,加强营销力度,争取订单量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维修市场、零配件的销售工作,形成对主机业务的良好补充。

  因公司煤矿综合服务部分合作项目到期,上半年重机矿建对部分存量资产进行了盘活,回收的资金有力的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在新项目开发方面,重机矿建正在与数个潜在方进行洽谈。

  (2)军民融合业务

  公司军工业务实现收入2,814.00万元,产品毛利率32.11%。虽然目前军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仍较小,但是,经过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公司军工产品已逐步具备快速增长的基础。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大型军工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承接、交付了多批次的订单,具备了批量交付的能力。

  基础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完成了保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的修订工作;二是对公司全体涉密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并进行了测试;三是制定了保密网路监控和整改方案等。市场开拓方面,在下半年要加强对老客户的新产品开发以及新客户的开发力度。

  (3)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与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就重机林钢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截至本报告期末,重机林钢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9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重机铸锻拟采取对外融资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并由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9.11条“(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重机铸锻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7、营业期限:2002年05月13日至2028年05月08日

  8、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9、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屋租赁。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机铸锻100%股权。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重机铸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6,773.8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21.5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29.06%。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9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颖泰”)于2019年8月23日签订了《互保协议》,因互保期限已到,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拟继续签订《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提供互保,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互保期限三年。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9.11条“(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规定,该《互保协议》正式签订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中农颖泰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互保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07798116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人代表:郭文江

  5、注册资本:捌仟柒佰叁拾肆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8年10月 17日

  7、住所:林州产业集聚区鲁班大道8号

  8、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9、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股权结构:

  ■

  三、拟签订《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互保额度: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

  2、互保期限:三年

  3、双方的借款必须是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其借款必须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生产活动。

  4、双方要严格执行融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避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为保证双方利益,一方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至对方,同时无条件地与另一方签订有效的与《贷款合同》金额匹配的《反担保合同》。

  6、如果一方认为对方有经营或财务风险时,应在担保贷款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担保单位,终止互保协议,对方应协调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方的变更事宜,若对方不能履行本条的约定,应承担担保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签订互保协议,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与中农颖泰继续签订《互保协议》,并在正式协议签订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意见

  互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互保,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农颖泰继续签订《互保协议》,并在正式协议签订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6,773.8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21.5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29.06%。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9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81)。因公司对转让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能否确认投资收益的判断与会计准则不符,致使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时出现会计处理差错,导致部分财务数据存在差错。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部分

  (一)“二、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632.04万元,同比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重机林钢未生产;综合毛利率22.04%,同比上升7.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重机林钢毛利率仅为0.7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20万元,同比上升53.31个百分点。

  (1)能源装备及综合服务业务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跌,煤机需求出现下滑,部分客户的订单延迟、甚至取消。下半年,公司将通过三项措施获取市场订单:一是加强对优势市场区域订单的跟踪,确保订单拿得下、市场份额不下滑;二是针对薄弱市场区域,加强营销力度,争取订单量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维修市场、零配件的销售工作,形成对主机业务的良好补充。

  (3)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成都天科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重机林钢的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632.04万元,同比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重机林钢未生产;综合毛利率22.04%,同比上升7.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重机林钢毛利率仅为0.7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04万元。

  (1)能源装备及综合服务业务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跌,煤机需求出现下滑。下半年,公司将通过三项措施获取市场订单:一是加强对优势市场区域订单的跟踪,确保订单拿得下、市场份额不下滑;二是针对薄弱市场区域,加强营销力度,争取订单量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维修市场、零配件的销售工作,形成对主机业务的良好补充。

  (3)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与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就重机林钢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截至本报告期末,重机林钢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更正部分(以下单位为元,除特别标注外)

  (一)“释义”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更正前:

  ■

  更正后:

  ■

  (四)“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632.04万元,同比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重机林钢未生产;综合毛利率22.04%,同比上升7.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重机林钢毛利率仅为0.7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20万元,同比上升53.31个百分点。

  (1)能源装备及综合服务业务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跌,煤机需求出现下滑,部分客户的订单延迟、甚至取消。下半年,公司将通过三项措施获取市场订单:一是加强对优势市场区域订单的跟踪,确保订单拿得下、市场份额不下滑;二是针对薄弱市场区域,加强营销力度,争取订单量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维修市场、零配件的销售工作,形成对主机业务的良好补充。

  (3)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成都天科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重机林钢的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632.04万元,同比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重机林钢未生产;综合毛利率22.04%,同比上升7.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重机林钢毛利率仅为0.7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04万元。

  (1)能源装备及综合服务业务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跌,煤机需求出现下滑。下半年,公司将通过三项措施获取市场订单:一是加强对优势市场区域订单的跟踪,确保订单拿得下、市场份额不下滑;二是针对薄弱市场区域,加强营销力度,争取订单量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维修市场、零配件的销售工作,形成对主机业务的良好补充。

  (3)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与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就重机林钢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截至本报告期末,重机林钢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七)“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更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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