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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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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时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4,034,515.60元,比期初减少70.93%,其主要原因是: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

  应收账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92,226,248.52元,比期初增加117.03%,其主要原因是:专用品货款增加。

  在建工程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9,969,979.05元,比期初数增加52.8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4,619,361.92元,比期初数增加59.92%,其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预付的设备款增加。

  合同负债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3,774,644.53元,比期初数减少32.62%,其主要原因是:预收的货款减少。

  应交税费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763,812.64元,比期初数减少39.07%,其主要原因是: 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所得税减少。

  其他应付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4,157,242.32元,比期初数增加30.24%,其主要原因是:往来款项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535,769.00元,比期初数减少65.29%,其主要原因是: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

  长期应付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1,197,406.43元,比期初数增加52.88%,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专项项目款增加。

  递延收益2020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1,231,847.93元,比期初数增加33.0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

  2、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2020年1-9月发生数为-2,003,817.69元,比上期数增加59.0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投资收益2020年1-9月发生数为9,927,058.70元,比上期数减少30.07%,其主要原因是: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9月发生数为6,672,853.33元,比上期数减少68.87%,其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1-9月发生数为-32,083,422.33元,比上期数减少2.1亿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专用产品货款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2,837,000,000.00元,比上期数增加338.5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理财产品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频率增加。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8,439,153.35元,比上期数减少36.40%,其主要原因是: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49,487,528.41元,比上期数增加168.66%,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专项项目等购置设备支出增加。

  投资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2,915,000,000.00元,比上期数增加423.3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产品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频率增加。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专用项目投资减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发生数为30,281,226.18元,比上期数增加332.27%,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专用项目拨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于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ichuan Nitrocell Corporation”变更为“North Chemical Industries Co., Ltd.”。

  2020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了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20年5月6日,北化研究院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兵投资。2020年5月18日,北化研究院集团、泸州北方、西安惠安与中兵投资签署了《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北化研究院集团向中兵投资无偿划转10,980,6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泸州北方向中兵投资无偿划转16,471,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西安惠安向中兵投资无偿划转16,471,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北化研究院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无偿划转43,922,7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无偿划转的43,922,7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6月19日办理完成。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4、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邓维平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7月24日,公司取得了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2020年9月16日,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使用完毕,相关情况参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900,000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4,64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68,89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0,279,108.00元。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16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9月30日,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8,578.69万元,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3,8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194.7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65.65%股权

  该项目已于2013年8月1日完成收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226.03万元。

  (2)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渣浆泵石化泵工程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于2015年3月31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52.66万元。

  3、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1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10,025股,发行价格为11.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949,989.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含税)人民币9,00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用(含税)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949,989.25元。

  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01300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9月30日,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013.75万元,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39,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3,304.5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防毒面具军民兼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随着国家政策收紧,相关排放标准提高,本着审慎投资、维护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对项目的技术方案、市场需求、项目“三同时”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度分析,延长了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时间,通过对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细化,提升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保证了该项目生产技术的领先性。同时,项目实施单位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已积极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了部分施工图设计,开展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工作,推动了项目建设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生产线建设工程有所延迟。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3.75万元。

  (2)3万吨活性炭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始实施,主要是募集资金到位后,项目资源地实施环境发生了一些不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变化,一是为满足当地政府对煤矿行业安全环保标准的提高,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二是合资公司原有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因环保提标改造,延缓了项目实施决策。本着审慎投资、维护股东权益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深化论证。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已支付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维平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万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200万元)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2020年8月25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结睿20001号收益凭证”,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2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7,723.0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72%,截止2020年10月23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本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出口收汇额的7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开展远期结汇的目的

  公司硝化棉产品年出口额约4000万美金。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在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具有必要性。

  二、远期结汇业务概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有美元、欧元等。

  (二)资金规模总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出口收汇额的7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除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四)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

  如果到期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公司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或少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锁定出口订单收益水平,对冲外汇风险,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二)客户违约风险

  外贸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三)回款差异风险

  公司根据现有外贸订单和历史数据进行回款预测,实际回款与回款预测可能发生较大偏差,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通过控制远期结汇规模,以年出口额的70%为限,将回款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二)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部对远期外汇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锁定出口订单利润、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汇预测,严格禁止任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行为。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有序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出口收汇额的7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厂房及设备进行资产处置,其中,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房屋构筑物的资产处置涉及关联交易;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设备设施及西安分公司水煤浆锅炉设备的资产处置不涉及关联交易。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程向前是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研究院集团”)董事长、丁燕萍是北化研究院集团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魏合田是北化研究院集团董事、西安惠安董事长,公司董事矫劲松是北化研究院集团董事、泸州北方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邓维平、崔洪明因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经4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关联交易的资产处置

  (一)处置资产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呈闲置状态。焊工房为泸州分公司机修工序焊接用工房,目前正常使用。截止2020年8月31日,酸析工房及焊工房房屋构筑物资产原值349.32万元,净值221.26万元。

  ■

  (二)资产处置的原因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北方”)拟在其自有土地即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所在土地修建维保中心,积极与公司协商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资产处置方案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按合理公允原则,泸州北方以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的房屋构筑物经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给予公司该项资产处置的赔偿。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五)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与泸州北方尚未签订相关资产处置赔偿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按合理公允原则,泸州北方以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的房屋构筑物经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给予公司该项资产处置的赔偿。公司与泸州北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此次资产处置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9月,2020年公司与泸州北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0,623万元。

  二、非关联交易的资产处置

  (一)处置资产情况

  1、泸州分公司

  公司因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呈闲置状态。截止2020年8月31日,酸析工房设备设施资产原值211.54万元,净值66.58万元。

  2、西安分公司

  因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西安分公司水煤浆锅炉由于废气排放影响已停用,拟处置原水煤浆锅炉16台设备。

  截止2020年8月31日,设备设施资产原值277万元,净值103.08万元。

  ■

  (二)资产处置的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能布局优化,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公司处置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设备设施,西安分公司水煤浆锅炉16台设备。

  (三)资产处置方案

  公司对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拆除设备设施,西安分公司锅炉拆除设备设施,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按市场化原则实施资产处置。

  (四)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对部分设备进行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合理调整产品结构,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竞争力。

  2、此次资产处置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厂房及设备进行资产处置, 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及效益最大化。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资产处置按合理公允原则,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的房屋构筑物经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给予公司该项资产处置的赔偿。公司与泸州北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厂房及设备进行资产处置, 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及效益最大化。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资产处置按合理公允原则,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泸州分公司酸析工房及焊工房的房屋构筑物经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给予公司该项资产处置的赔偿。公司与泸州北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述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11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出口收汇额的7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投资预算四季度调整报告》。

  经中期调整,2020年公司投资预算项目222项,年度预算投资额20520.30万元。截止三季度实际开工187项,完成投资额8062.69万元。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确保实现2020年度发展方针及生产经营目标,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2020年一至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对2020年四季度投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公司2020年预算投资项目219项,调减3项,调整后年度预算投资额20152.30万元,调减368.00万元。

  (四)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程向前、丁燕萍、魏合田、邓维平、崔洪明、王林狮、矫劲松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出口收汇额的7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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