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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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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白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冉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计划自2020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0年8月10日,首旅集团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84,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4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0.5%-1%,即不低于1,542,319股,不超过3,084,638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45.75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7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7%,最高成交价为10.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755,2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白凡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50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超过全体董事会成员半数的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白凡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51)刊登于2020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截止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资格,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52)刊登于2020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吕守升,中国国籍,男,1971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美国博士伦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3-2008年任美国咨询公司Hay Group咨询总监兼中国区人力总监;2008-2011年任金山软件集团高级副总裁、执委会成员;2012-2017年任潍柴集团董事长顾问、集团副总经理;2017-2019年任亚信科技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官、执委会成员;现任顺丰集团董事长特别顾问,兼任北京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HRA)会长、国家科技部专家库成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首席人力官100人(CHO100)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MBA职业导师,以及潍柴集团独立董事、中国重汽(HK3808)独立董事、深圳优必选科技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吕守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守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黎,中国国籍,男,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博士学位。曾经担任安徽合肥第一毛棉纺织厂和安徽淮北市纺织集团技术员和销售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助教授、香港亚洲讯息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教授、BiMBA(北大国际MBA)助理院长、副院长和院长、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及BiMBA(北大国际MBA)营销管理学教授、发树讲席教授、MBA学术主任、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神州租车公司(香港上市00699)独立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社会职务。张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49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邓小丰女士、朱恒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5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故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9:30 -11:30,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证券部(507室)(邮编: 100051)。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11月9日)。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507室)        邮编:100051

  (3)联系电话:010-83156608             传真:010-83156818

  (4)联系人:闫燕   王昕

  七、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6;投票简称:聚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①选举独立董事(如“三、提案编码”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请在“同意票数”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截至2020年11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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