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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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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忠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储忠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结构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3、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9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编号:2020-041)以及2020年9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04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

  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升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远线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远线模”)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使其更好地开展业务,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公司拟对精远线模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将由公司和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

  2、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精远线模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持股员工的选择、持股平台的运作机制、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4、鉴于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参与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精远线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74249195B

  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储忠京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玖拾柒万柒仟伍佰圆整

  成立时间:2008年05月19日

  经营范围:模具制造、设计、维修与销售、模具租赁服务,模具制造设备及备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与销售,金属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模具制造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模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营公司自产产品及模具设备、通用设备的出口业务和公司所需的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注:增资后股权结构具体以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上述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因数据四舍五入会存在尾数差异,均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精远线模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员工持股平台(统称)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鉴于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董事陈彬先生、董事胡孔友先生、董事储忠京先生、人事总监李松女士、质量总监彭春斌先生、技术总监赵俊先生及行政总监张永忠先生将参与员工持股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对精远线模增资的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拟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拟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数量不超过3个。

  持股平台的主要参加对象为精远线模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金收入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将分别以货币方式对精远线模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802.25万元。

  2、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完成后,将与精远线模的股东方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完成后,精远线模将按要求对其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尽快完成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截至2020年9月30日,精远线模净资产总额为4,072.03万元。基于精远线模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经各方商议一致决定,公司以每股1元的价格增资,员工持股平台的增资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格作为入股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精远线模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公司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精远线模的注册资本由2,197.75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精远线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2、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精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87,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787.00万张(78.70万手),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8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53,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划转完成,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查阅了精达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保荐代表人:白燕良       高岩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15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3、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晓先生、陈彬先生、胡孔友先生、储忠京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1日09 点 4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

  至2020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开2020 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做的相关信息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 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11月6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 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 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 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09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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