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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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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烨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8,684,776.56元,增长253.20%,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香港有限公司对日本AIC tech的借款增加所致。

  (2)存货金额较年初增加143,501,672.90元,增长30.73%,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需要储备一定量的库存。

  (3)、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78,846,124.84元,增长64.63%,系因业务发展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4,100,737.16元,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2,666,784.05元,系按新会计准则把预收款项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8,851,467.44元,增长59.46%,主要系公司业务的增长而需增加人员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9,411,695.73元,增长75.74%,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有部分业绩增长较好,应交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25,426,460.69元,涨幅249.49%,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及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利息费用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2,230,555.66元,涨幅92.68%,主要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1亿元进出口银行贷款所致。

  (3)、其他收益2020年1-9月较年初下降11,998,460.65元,降幅51.77%,系公司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15,629,856.50元,降幅86.26%,主要系结构性理财收益中分类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上升14,492,095.89元,系去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投资收益”中核算。

  (6)、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上升4,200,311.47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重分类。

  (7)、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下降315,085.99元,降幅32.21%,主因公司注重存货管理,较长货龄存货减少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3,269,389.73元,降幅115.58%,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南通海润电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产生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支出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376,549.62元,主要系公司对外捐赠及上交地方基金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上升51,014,912.44元,涨幅30.07%,主要系公司今年业绩增长及原合营企业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17,722,335.06元,降幅72.66%,系公司原合营企业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20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下降16,782,530.64元,降幅104.24%,主要系公司境外投资日本太阳诱电株式会社股权股价市值变动。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168,767,341.77元,增幅280.47%,主要系公司对客户及供应商信用管理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净流出减少65,147,750.41元,增幅41.75%,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变动及对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24,597,443.32元,降幅190.24%,主要系公司向进出口银行归还再续借1亿元贷款及子公司利润分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下降19,578,768.15元,降幅334.36%,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89,738,880.71元,增幅366.01%,系以上各项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562,6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募集资金超级电容器项目、薄膜电容器项目正全力推进。

  1、募集资金项目——薄膜电容器投资进度为26%,产品技术性能和工艺水平持续提高,市场开拓取得积极进展,应用更趋多元化,至今年三季度来,产能利用率超过90%。正规划金属镀膜、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技改扩产。

  2、募资资金项目——超级电容器投资进度已达到60%,今年完成新生产场地搬迁和产能扩产。厂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已为随时的技改扩产提供保障。目前该项目已连续两个月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在风电、电网、轨道交通、智能表类等市场已大规模供货,新产品新应用越来越多,涉及很多领域。已和金龙客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LIC超容在新能源车上的应用。UPS、AGV、快充电动工具、节能电梯、电极车、港口机械、电厂调频、军工等应用市场开拓也将开花结果。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陈卫东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号:226361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84”,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1月1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

  1、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券商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本数)。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562,6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7亿元。

  前次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等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

  2、2017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3、2018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4、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保本型存托凭证等金融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保本型存托凭证等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保本型存托凭证等金融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保本型存托凭证等金融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对照,并对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保本型存托凭证等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方仁德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卫东先生、方仁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如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卫东先生(主任委员)、丁继华先生、古群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古群女士(主任委员)、张亚普先生、陆军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亚普先生(主任委员)、李国伟先生、沈小燕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沈小燕女士(主任委员)、梁子权先生、古群女士;

  陆军、丁继华、梁子权、古群、张亚普、李国伟、沈小燕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报的议案》

  《2020年三季报全文》及《2020年三季报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券商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本数)。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1981年进入公司,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研究所所长、设备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南通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和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47,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陈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陆 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陆军先生1981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厂长助理、常务副厂长、江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陆军先生参与研制的“高比容中高压化成箔”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1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陆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丁继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自1995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江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1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丁继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方仁德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72年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方仁德先生为肇丰集团及其集团多间全资附属公司董事,曾经于美国投资银行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任职。

  方仁德先生为香港上市公司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方仁德先生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260,682股,占公司总股本2.11%,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国伟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58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主修商业管理。现任香港上市公司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李国伟先生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贷款部长官,具有多年银行业务、财务及管理顾问及实业管理经验。

  李国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9,244,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李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梁子权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63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主修会计学;并持有澳洲Monash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澳洲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贷款部经理,及拥有多年财务及管理顾问的工作经验。

  梁子权先生现任香港上市公司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梁子权先生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621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古群,女,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1月-2013年9月,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2015年3月至今,任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现任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古群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亚普,男,1963年出生,法学硕士。曾先后在中国内地长期从事律师职业,在法国威立雅环境等企业担任中国法务管理职务。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厦门仲裁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亚普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沈小燕,女,中国共产党员,1974年出生,博士。2009年8月-2016年6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担任副教授,2016年8月-2018年12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担任教授、副院长。现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沈小燕女士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任南通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南通审计学会理事、南通会计学学会理事、南通市珠算学会理事。现担任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小燕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由钱志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志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钱志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报的议案》

  《2020年三季报全文》及《2020年三季报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券商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本数)。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钱志伟简历

  钱志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钱志伟先生自1984年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办公室科员、现任江海股份办公室主任。

  钱志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钱志伟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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