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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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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晓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友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241.61%,主要系增加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957.27%,主要系增加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临时用于理财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907.03%,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客户销售额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52.91%,主要系分客户专用的原材料提前订购金额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0.26%,主要系上市费用冲销所致。

  6、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0%,主要系因国外疫情影响,推迟客户订单交货及为后续订单备货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14.58%,主要系计提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68.64%,主要系租入的厂房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5.42%,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0.56%,主要系预付设备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00万元,主要系本期提用了银行借款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 2,086.23万元,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13、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38.36万元,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4、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所致。

  1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35.98%,主要系上一年度期末提取的企业所得税,在本年度申报缴纳,同时本期末计提的税金相对较少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3,289.90%,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尚未支付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5.5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增加,导致的企业所得税额时间性差异增加所致。

  18、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33.33%,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发行新股所致。

  19、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251.32%,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溢价发行新股以及按公允价值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共同作用所致。

  2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下降186.14%,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较期初增加88.12%,主要系本年成功IPO、发行新股募集金额所致。

  2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下降100.97%,主要系收购的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导致的余额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59%,主要系新冠疫情导致出口金额和比例下降,使得对应需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2.06%,主要系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临时用于大额存单理财,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56.47%,主要系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财取得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1.53%,主要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9.73%,主要系处置旧设备收入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54%,主要系受国内外疫情影响,销售额有所下滑,成本率有所上升,共同影响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80%,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35.79%,主要系公司在国内疫情期间,慈善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93%,主要系利润额下降所致。

  10、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3.69%,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4.20%,主要系利润额下降及个别结算方式调整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13.49%,主要系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临时用于投资理财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99.45%,主要系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入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履行重要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

  (二)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方友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薇女士、沈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述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陈晓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翁荣荣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方友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薇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沈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方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执行较长时间,参照苏州本地同等市值水平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定为6万元/年(含税),该津贴发放标准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施行。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健,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沈健

  2020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任军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推荐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监事会现提名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前述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张启胜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谢蔓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方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11月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方友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薇女士、沈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陈晓敏、翁荣荣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方友平先生分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26%、8.00%、6.85%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张薇女士、沈健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陈晓敏: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9月创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2年3月创办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瑞玛,公司全资子公司)和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BVI瑞玛控股子公司)董事,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汉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665,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67%),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26%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陈晓敏先生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晓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翁荣荣: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截至本公告日,翁荣荣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374,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7%),翁荣荣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0%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翁荣荣女士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翁荣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方友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至2003年在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主任、证券部主任、副总裁等职位,2004年至2010年担任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至2011年担任广东英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担任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方友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方友平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8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方友平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方友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张薇: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副教授,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沈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89年至1997年在原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担任助教、讲师等职务,1997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特聘教授、新疆自治区党校和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11月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推荐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分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0.78%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张启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深圳宝利得电脑五金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4年任职于东莞嘉辉塑胶五金有限公司,2004年至2012年任职于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任职于浙江正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工程部资深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启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启胜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启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谢蔓华:女,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8年9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部顾问、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行政部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谢蔓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谢蔓华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78%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谢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薇女士、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张薇女士、沈健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张薇女士、沈健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薇女士、沈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张薇: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副教授,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沈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89年至1997年在原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担任助教、讲师等职务,1997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特聘教授、新疆自治区党校和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陈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翁荣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方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张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选举张启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提案1、提案2及提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提案1、提案2及提案4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30及14:00-16: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任军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任军平,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苏州和锲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昆山新力精密有限公司。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研发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军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任军平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任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任军平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薇,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薇

  2020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沈健为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薇为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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