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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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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 )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5.276亿元,待使用 15.242亿元(不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155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决策审批程序

  上述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即本议案,已经2020年10月23日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3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与会董事10人,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申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 )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5.276亿元,待使用 15.242亿元(不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

  ■

  3、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15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总体方案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5.276亿元,考虑加上截至2020年11月13日,预计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2.12亿元,募集资金和收益及利息收入余额合计为17.36亿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性闲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②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公司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股份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为20,000万元,上限为40,000万元,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元/股(含2.50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回购及相关的股份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0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3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福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与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回购股份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回购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6亿元(含17.36亿元),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5.276亿元,考虑加上截至2020年11月13日,预计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2.12亿元,募集资金和收益及利息收入余额合计为17.36亿元。

  3、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崔中兴未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外,其余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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