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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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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0-04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16: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5名监事均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朔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0-04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16: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7人,其中:执行董事盛纪纲先生及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非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斌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韩广德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韩广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忠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韩广德、陈忠前、陈利平、盛纪纲、向辉明、陈激

  顾远

  审计委员会:林斌、喻世友、聂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喻世友、林斌、李志坚

  提名委员会:聂炜、李志坚、顾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如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斌先生(具备会计学专业资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喻世友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聂炜先生

  此外,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担任,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利平先生(陈利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志东先生(李志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侯增全先生(侯增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于文波女士(于文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陈利平先生简历

  男,1967年11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历任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董事;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志东先生简历

  男,1966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11月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

  侯增全先生简历

  男,1970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1992年12月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主任,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于文波女士简历

  女, 1978年4月出生。2007年毕业于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11年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事务代表资质的要求。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执行董事陈忠前、盛纪纲先生、向辉明先生及陈激先生,非执行董事施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闵卫国先生、王翼初先生、刘人怀先生及喻世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金学坚先生及傅孝思先生,职工监事麦荣枝先生及张山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顾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斌先生及聂炜先生、监事候选人陈朔帆先生及朱维彬先生、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凯及张庆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1至议案5均为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议案2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崇武、胡文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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