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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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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卫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凤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并购基金追加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与投资计划,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并购基金追加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以认购并购基金份额。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后,并购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90,0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北京纳兰德认缴总额为人民币900万元;有限合伙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未来将引入的有限合伙人认缴总额为人民币29,100万元。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并购基金的交易风险与投资风险,加强对 Stemedica 的控制,保护并购基金及投资人利益,并购基金与 Stemedica 就尚未支付的投资款的支付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并签署了《补充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向并购基金支付追加投资款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实际向并购基金共支付投资款48000万元。报告期内,并购基金向Stemedica支付投资款400万美元,截至报告期末,并购基金已实际向Stemedica支付投资款4685万美元。

  2、报告期内,并购基金投资的北京美科已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方恩(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临床试验协议》,将进一步推进干细胞研发进度,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天津老中医医院设立的九芝堂互联网医院项目顺利开展,一方面已进一步优化患者端微信公众号、医生端APP,完善视频功能、健康商城、极速问诊、我的健康四个模块,接入妇科、儿科、男科、肿瘤科、治未病科等注册医生超百人,下一步继续推进名医合作同时,将逐步开展基层中医医生注册,解决极速问诊响应问题,并发掘民间确有专长的医生;另一方面,通过线下门店、产品扫码、两微一抖、企业合作的方式引入客户,报告期内在公司湖南地区的四家实体门店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线下专项拉新活动,总注册人数超千人。同时,位于长沙市九芝堂健康大楼的互联网医院总部正在进行装修,计划将在10月完成全部建设并召开互联网医院的正式上线发布会。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9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2020年11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为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9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波、孙健、谢丰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9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监事李忠照、周炼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半数。因此,监事会审议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8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92)以及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095)。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向平、刘春凤、余欣阳、高岩嵩回避表决。

  3、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为规范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向平、刘春凤、余欣阳、高岩嵩回避表决。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变更作出决定。

  (5)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会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进一步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前述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向平、刘春凤、余欣阳、高岩嵩回避表决。

  上述第2项、第3项、第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1)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9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已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忠照、周炼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忠照、周炼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3项、第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 芝 堂            公告编号:20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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