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晓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卓义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333万元,较年初增长42.15%,主要系公司历年应收账款存在集中在年末回笼的特点,客户主要为运营商、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小;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475万元,较年初下降31.50%,主要系本期收回合营单位投资款603万元;
3、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105万元,较年初增长546.21%,主要系公司智能化改造项目预付的新增设备款;
4、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31万元,较年初增长486.95%,主要系本期未到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3,773万元,较年初下降52.45%,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6、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17,397万元,较年初增长56.26%,主要系本期收到部分客户预付款项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的余额为886万元,较年初增长53.61%,主要系本期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为6万元,较年初增长101.73%,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收益567万元,主要系本期到期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受汇率波动及合营企业利润波动共同影响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121万元,主要系本期未到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
3、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或减少较多,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进行调整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784.59%,主要系公司进行智能化改造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万元,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6.85%,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45万元,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在新冠疫情低风险区域,在保持正常出货量基础上同时节约开支,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056万元,主要系本期采购及各项费用开支同比下降所致;
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0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合营单位投资款603万元及设备采购款同比下降所致;
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4,408万元;主要是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39,539.63万元;
4、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8,689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配股募集资金39,539.63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779.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5,556.20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用于“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和“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三个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川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9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2、公司于2019 年 10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55,532,185.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751,383.69元;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86,200,694.92元;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580,107.12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72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相关审核与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5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原为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15 年吸收合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体团队后,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证券服务业经历: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分支机构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分所”)具体承办。北京分所于 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孟红兵,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1101)。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201-4,目前拥有 900 多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39人。北京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审众环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152人,注册会计师1,350人,从业人员3,69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芸,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 22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飞,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4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能源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1)2019 年总收入:185,897.36 万元。
(2)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155,791.91万元。
(3)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 万元。
(4)2019 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 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851 家。
(6)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6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5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0年1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5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杨欢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 2020-4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48)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48)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