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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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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盛业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逢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5,94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58%。本次质押后,李广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0,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6363%,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8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李广胜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2,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5064%,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94%,对应融资余额30,100万元。目前控股股东李广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

  2.控股股东李广胜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李广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5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027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3333                                             公司简称:尚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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