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公司经营盈利积累及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2.8亿元期末已到期。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再生资源等子公司应收经营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宁钢国贸及电商公司预付煤焦、铁矿石等货款共同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计提定存利息增加所致。
存货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铁矿等库存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本期增值税留抵税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对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2号高炉等技术改造项目、杭钢云计算项目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环境治理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子公司紫光环保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向供应商延后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钢国贸公司预收铁矿石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公司计提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应付排污权款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电商公司运输费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应收票据按照账龄计提法计算冲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宁波钢铁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6.70亿元,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2.33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 3.88亿元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投资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减少等共同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实施运营主体,投资39.79亿元建设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18日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整。
(2)公司拟向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85%股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8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剩余15%股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14.5%股权;向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富春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含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除前述股权外的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事项,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50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2:00,在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冠盛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78)。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王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利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朱利剑先生简历:
朱利剑,男,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考核管理科科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冠盛大厦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
至2020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冠盛大厦21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冠盛大厦21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08
6、联系人:吴继华 葛娜杰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