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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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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力、总经理董绍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家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瑞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期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84.90%,主要是本部预付账款增加827万元,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预付账款增加726万元所致。

  2、本期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454.33%,主要是本期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3376万元。

  3、本期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44.78%,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4、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83.20%%,主要是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设备及工程款增加1966万元。

  5、本期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62.50%,主要是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4500万元,本部短期借款增加1000万元。

  6、本期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85.43%,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7、本期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57.73%,主要是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应交税费减少243万元。

  8、本期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4.31%,主要是本部长期借款减少3580万元。

  9、本期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减少257.14%,主要是因为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

  二、利润表项目

  1、本期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8.13%,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上交税费减少。

  2、本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2.82%,主要是本期军贸贴息194万元冲减利息支出。

  3、本期其他收益同比下降51.57%,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4、本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67.30%,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66万元,债务重组利得增加214万元。

  5、本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737.68%,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损失增加289万元。

  6、本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3.56%,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入未达预期,成本费用偏高所致。

  7、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91.61%,主要是本期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所得税费增加。

  8、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5727.57%,主要是因为扬州子公司本期利润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190.34%,主要是因为承德苏垦银河子公司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2、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72.18%,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上交税费减少。

  3、本期支付的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65.83%,主要是因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增加。

  4、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5.02%,主要是因为本期设备购置增加。

  5、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6.26%,主要是因为本期带息负债增加5610万元。

  6、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8.82%,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却增加。

  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6.96%,主要是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11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10431万元。

  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6.12%,主要是因为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614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4705万元。

  9、本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下降11242.65%,主要是因为汇率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邮或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分别是谢力、董绍杰、张富昆、王瑛玮、王晓畅、吴以国、张宁、于定明、陈旭东。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9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9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9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9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14时在公司董事办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邮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分别为江朝杰、张伦刚、乔国安、闫文猛、杨建玲。会议由江朝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逯献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监事乔国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监事会同意推荐逯献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逯献云先生个人简历

  逯献云,男,中国国籍,55岁,毕业于重庆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青山变速器分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现任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逯献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逯献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逯献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含税,不含两年一次的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立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 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自1992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丛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士宝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大华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医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从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士宝,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含税,不含两年一次的内部控制鉴证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资料;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在公司董事办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公司董事办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逯献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西仪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50114

  联系电话:0871-68598357  传真:0871-68598357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5”,投票简称为“西仪投票”。

  2、填报表诀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瑞龙

  联系电话:0871-68598357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授权委托书》附后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

  2、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监事乔国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国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辞职处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乔国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至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完毕。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乔国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对乔国安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逯献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推荐逯献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逯献云先生个人简历

  逯献云,男,中国国籍,55岁,毕业于重庆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青山变速器分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现任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逯献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逯献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逯献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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