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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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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申诉基本情况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久金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金保”)在向应收保理款逾期债务人北京中新能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维权的过程中,发现逾期债务人存在造假嫌疑,并且其实际控制人石某峰已因涉嫌多起债务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随即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线索。

  2020年4月16日,久金保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京海检二部科技刑不诉[2020]37号)。2020年4月22日,久金保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提起申诉,申请撤销海淀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并依法对石某峰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申诉已于2020年6月初获得受理。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5月22日和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和《关于仲裁、申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

  二、 申诉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市检一分院下发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京一分检四部刑申复决[2020]23号),市检一分院复查认为:由于本案对涉案款项是如何使用的以及是否用于经营活动并未查清,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尚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海淀区检察院对石某峰做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正确。因此,市检一分院决定维持海淀区检察院京海检二部科技刑不诉(2020)37号不起诉决定书。

  此外,针对上述事项,市检一分院于2020年10月21日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答复,涉及案件中的诸多疑点已要求公安部门重新补充侦察。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动态,继续坚持维权,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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