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2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石祥金”)共持有公司48,979,62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76%。其中质押予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40,094,372股;质押予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1,885,250股;质押予国民信托有限公司7,000,0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歌石祥金分别和万向信托及西藏信托办理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歌石祥金综合债权人的要求,提出本轮减持计划。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将自本公告披露后的180天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自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即2020年11月16日起的180天内),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979,622股,占现有总股本的5.357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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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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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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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歌石祥金在通过司法划扣取得上述股份后,继承了股份出让方出具的“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本次发行的西藏珠峰股份限售期为2015年8月20日起36个月。上述股份已在2018年8月20日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歌石祥金本次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定。相关债权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相关债权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