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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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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0年10月26日起(含)至2020年10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020年10月30日15点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做失败处理,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

  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基金经理助理任职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李丹女士将继续担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李丹不再担任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晟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李丹的简历

  李丹女士,管理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投资管理三部固收研究部宏观利率研究员、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兼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0月20日起任职),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31)、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类:007204,C类:007205)、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3)、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81)、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94)、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0)、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8)、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17)、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833,C类:008834)、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978)、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85)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0年10月26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起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0年10月27日起恢复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

  其他基金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自2020年10月27日起继续暂停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0月27日(含2020年10月27日)起恢复办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恒生中企份额(基金代码:161831,场内简称:恒生中企)在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场外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并暂停场内份额分拆业务的公告》,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0月27日(含2020年10月27日)起继续暂停非直销机构 10 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10元,若超过 1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申请。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3月24日(含2020年3月24日)起已暂停办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内分拆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场内申购业务并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3月17日起(含2020年3月17日)已暂停场内申购业务及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10月27日起(含2020年10月27日)继续暂停场内申购业务及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0年10月27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6日发布公告,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自2020年7月7日起暂停5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0年10月27日起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5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公告,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94)自2020年7月20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0年10月27日起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8月18日发布公告,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833,C类:008834)自2020年8月19日起暂停2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0年10月27日起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2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9、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10、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代销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西安银行将自2020年10月22日起不再代理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286)、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0194;C:006837)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10月26日起,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东莞农商行、江苏银行、大连银行、西安银行、顺德农商行、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财达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天风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航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华南、中信建投、中信期货、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原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陆金所、同花顺开始代理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2)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3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4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5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5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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