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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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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2020年10月20日经股东决定,同意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为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金生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高新”)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绿金高新控股子公司绿金生物向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绿金高新就前述贷款向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绿金高新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3月24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邛崃市临邛渔唱村(临邛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黄耿

  5、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万元

  6、经营范围:印楝生物、热带植物的引种、繁育、印楝生物系列制品的生产、销售(不含食品、药品)推广,生物科技的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高科技分析及测试、动植物超临界二氧化碳流体萃取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代加工:印楝生物农药(不含危险品)、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销售:家庭卫生用品、洗护用品,宠物用品,农膜、农用灌溉塑料器材,复合微生物肥料;农药、肥料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绿金生物的股权结构为: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吴成奎持股1%。经自查,未发现绿金生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宝控股和绿金高新为绿金生物在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本次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分别获中宝控股股东决定同意和绿金高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绿金高新股东大会审议。绿金生物申请上述融资业务是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绿金生物为绿金高新的控股子公司,绿金高新能够充分了解绿金生物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中宝控股、绿金高新、绿金生物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中宝控股、绿金高新董事会同意为绿金生物提供担保。

  绿金高新股东黄耿、刘艳与中宝控股签订反担保合同,各反担保人按合同约定向中宝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中宝控股、绿金高新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6,500万元、900万元;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829.21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公司无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宝控股股东决定;

  2、绿金高新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6日披露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智科技”)股权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拟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近日,公司与江西新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江西新和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667489529G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南区红果大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徐敏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设备租赁、销售;国内实业投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贸易;

  矿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新和主要股东为徐敏海和周彩英。

  江西新和2019年度总资产31,279万元,净资产29,885万元。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发现上述交易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江西新和实业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200万股,以每股13.45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690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工商变更

  2.1协议各方同意,乙方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90万元。

  2.2甲方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项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具体办理时间由乙方和目标公司商议并书面通知甲方,且最终变更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自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乙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享有相应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3、违约责任

  3.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并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2 如果乙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六点六的滞纳金,滞纳金计至乙方实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止。如乙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根本违约金。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办理工商变更通知后10日内予以配合。若甲方无故拖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万分之六点六的违约金。

  4、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述交易是否能按协议约定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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