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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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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内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医药A份额与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国泰医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医药A份额与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国泰医药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关于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内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2020年10月21日起取消原场内单个账户申购金额限制。为保证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对场内申购申请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0年10月26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并自2020年10月27日起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4只分级基金正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上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各基金分级A份额与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上述各分级基金A份额、B份额将于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24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内容,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进行相应更新及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涉及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如下:

  ■

  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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