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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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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2日起,增加西安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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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西安银行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西安银行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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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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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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