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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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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0-00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5666号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恩心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0-01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来德”)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99.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238,400.37元。截至2020年8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奥来德(上海)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

  注2:“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发行人实施。

  注3:“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升翕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投资,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做相应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59,542,197.5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6,343,246.33元,需置换自筹资金59,542,197.5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3,803,993.63元(不含税),截止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453,902.5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9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20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认为:奥来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来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奥来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来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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