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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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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及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基金代码:150244)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带路A份额(场内简称:带路A;基金代码:150273)及鹏华带路B份额(场内简称:带路B;基金代码:150274)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或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及鹏华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基金代码:150178)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及鹏华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基金代码:150193)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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