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3日起,降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二、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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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三、 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