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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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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3日起,降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二、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三、 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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