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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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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8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1,072,4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73.301%;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汪和平女士、副总裁程鹏先生等6名董监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447,7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2.26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号),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5%;陈革先生、汪和平女士、程鹏先生等6名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3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8%。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3,781,7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01%,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5,604,000股,其中,王素勤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9,000,000股,朱善银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朱蓓蕾女士转让公司股份3,000,000股。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9,385,7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3%;公司副总裁程鹏先生、朱达海先生等6名董监高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97,1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000,000股,合计减持3,197,1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66,583,343股增加至1,256,558,346股。上述减持主体减持前持股数量同比例进行换算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1、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66,583,343股增加至1,256,558,346股。朱善玉先生和朱善银先生部分减持数量同比例进行换算增加,部分减持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3、在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陈少宝先生、陈革先生、李建勇先生和刘习兵先生在计划减持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王素勤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9,000,000股;朱善银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朱蓓蕾女士转让公司股份3,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310,000股;有关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朱善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94,000股;章小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800,000股;汪和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800,000股。朱达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200,000股。上表中当前持股数量及比例为减持计划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后的最终持有量。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0/21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8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章锦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31,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63%。本次股份质押后,章锦福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64%,占公司总股本0.22%。

  一、本次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锦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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