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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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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2020—09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100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101号《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10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0日,经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

  拟修订为:第十五条 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食品、饮料、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以上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20-10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0.17%股份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第2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0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

  至2020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2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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