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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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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建和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新卫先生、宋二祥先生、高平均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立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2,881,484元变更为97,175,31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2,881,484股变更为97,175,31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结合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宋家庄支行、招商银行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建国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董事会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待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0年11月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信函请寄: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联系人:刘艳,电话:010-6880955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zydd.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93,82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701,852.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788,35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497.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中岩大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德证券对中岩大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中岩大地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确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德证券对中岩大地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4,293,828股新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验证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93,82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701,852.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788,35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497.4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293,82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42,619,669.4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2,881,484元变更为97,175,31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2,881,484股变更为97,175,312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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