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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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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股本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利息费用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据此,上表在计算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时,均视同合并日发行的新股在报告期初已经发行

  12、上表最近三年数据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口径计算,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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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来源于《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273号。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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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7-2019年数据来源于《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273号,非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计算。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8〕2-23号、天健审〔2019〕2-242号、天健审〔2020〕2-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华菱钢铁于2018年度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了湖南华菱煤焦化有限公司和湘潭湘钢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控制权,于相应原材料、辅材、废钢及石灰石粉等需求加大2019年度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了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公司于2019年12月底完成收购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及华菱钢管少数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并于2020年2月完成了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的相关工作。为使上市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更具备可比性,审计机构出具了2017-2019年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2-430号)。

  2020年半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理解上市公司历史财务状况,本章节的财务分析无特别说明,采用备考审阅报告的财务数据。

  (一)资产结构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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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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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属于国有大型钢铁企业,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占资产结构的比重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1.35%、60.88%、60.51%和58.88%。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各年末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处置减少高于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存货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及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3.39%、85.41%、80.53%和77.44%。

  (1)货币资金

  各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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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06,359.65万元、885,133.35万元、668,457.87万元、366,644.39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4%、10.65%、8.06%和4.27%。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为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以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2018年,钢铁行业景气上升,公司经营情况较好,盈利能力强,资金量充足,公司货币资金相比2017年增长。2019年,钢铁行业新增产能释放加快,巴西矿难等因素导致上游原材料特别是铁矿石价格上涨,钢材价格震荡下跌,受大环境影响,公司虽仍能保持稳定经营,但整体盈利相比2018年有所降低,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下降。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45.15%,主要是由于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货币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金融资产单独列示。为便于直观比较报告期内相关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在此一并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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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工具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财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主营业务范围内买卖债券及期限较短的中低风险的债务工具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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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仍在应收票据列示。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638,432.29万元、728,227.7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1%、8.76%;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760,071.94万元、1,039,661.4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7%、12.12%。最近三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呈现上升趋势,是由于公司经营稳定,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应收票据与经营情况相匹配。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分别较年初增长54.18%、35.28%,主要是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更多地使用商业票据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所致。

  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余额占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比例分别为85.38%、91.13%、92.03%和91.02%。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小,且承兑人主要为信用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及上市公司关联方。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8,047.37万元、321,302.80万元、358,996.19万元和377,773.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5%、3.87%、4.33%和4.40%。

  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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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半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之比值未进行年化处理。

  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较低水平,应收账款情况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相匹配。

  ① 2019年末应收账款分析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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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末、2020年6月末,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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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实际控制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往来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鉴于其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很小,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组合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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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应收账款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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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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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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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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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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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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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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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各期末期后回款均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回款金额。

  由上表分析可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7-2019年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4.97%、84.06%及82.99%。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对未能如期回款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进行充分的坏账准备计提,剔除已计提坏账准备后应收账款回款率分别为96.76%、99.29%、99.89%。

  5)买断式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展买断式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6)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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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未年化

  公司主要产品有长材(棒线材、螺纹钢等)、板材和钢管等,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故大部分产品均有订单对应。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主要与公司业务模式及结算政策相关。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如下:

  ①对于经销及零售客户,要求在签订合同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在发货前即要求客户支付全款货款。

  ②对于长期合作、历史回款及时、资金实力强且信用良好的国内直销客户,在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资信水平及行业惯例等因素基础上,对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信用期通常为月结30天至120天。

  ③对于海外客户公司一般会先行聘请资信调查机构,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于海外客户采用不同的结算政策:对于特定客户的出口业务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即在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保险机构承担赔付货款的责任,在此种结算模式下,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放单到货后2-4个月结算付款;对于一般客户要求在放货放单前预付全款,或者采用远期信用证(全款)作为结算支付手段。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相对稳定,应收账款逐年增长主要受营业收入增长的影响,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匹配。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影响,一是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客户尚未结算;二是新冠疫情对部分客户复工复产造成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出现一定滞后。

  7)通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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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情况

  A、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017年度和2018年度

  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单独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根据客户历年的信用情况判断发生坏账的风险很小,故公司一般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度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新准则),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修订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1) 对于已发生损失的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计提法,单独进行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 对于尚无明确证据表明已发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3) 应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B、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均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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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

  C、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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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

  如上表所示,2017年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账面余额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金额较小,结合公司前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分析,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完全可以覆盖实际及预期的坏账损失,因此,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5)预付款项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53,292.99万元、186,003.23万元、144,988.61万元和154,609.97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2.24%、1.75%和1.80%,总体占比较低,且整体相对保持平稳。各期末余额的变动主要系各期末采购情况和付款期限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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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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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727.72万元、18,242.06万元、15,326.68万元和23,618.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3%、0.22%、0.18%和0.28%,总体占比较低。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关联方往来款等。

  各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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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主要系子公司汽车板公司向其合营企业华安钢宝利拆出资金余额2,500万元,华安华安钢宝利另一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华安钢宝利提供了借款。此外,公司与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发生的保证金、暂付款91.04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被华菱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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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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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存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897,049.57万元、842,490.92万元、849,656.06万元和948,381.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6%、10.14%、10.25%和11.05%,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半成品、辅助材料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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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6月30日存货数据未经审计。

  1)存货周转率及库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25、9.55、10.95,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提高了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平衡效率及周转速度在销售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较好的控制了存货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分别为2.08%、2.20%、2.87%和2.76%,占比较低。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系指用于设备维护、检修更换消耗备用的零部件,该等零部件大部分为生产线关键设备的主要构成部分,具有制造周期长、单个价值高、流动性较差、不构成产品的直接成本、生产必需的特点,且设备零部件一旦损坏后短时间内不易制造、修复、购买,公司为了保证安全连续生产,需要进行安全备库,故该部分存货库龄较长,流动性较差,经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备品备件不存在减值迹象。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产品以品种钢为主,产品生产模式“以销定产”为主,周转速度快,除个别积压的库存商品可能出现减值外,其余存货均不存在减值风险。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分析

  单位:%

  ■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期末账面余额

  如上表所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及产品用途存在差异,公司主要以品种钢为主,产品生产模式“以销定产”为主,周转速度快,除个别积压的库存商品可能出现减值外,其余存货均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持续注重库存情况的控制,除备品备件外,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不存在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2019年末,库龄1年以上库存商品3,935.35万元,占存货比例仅为0.46%,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25.94万元。

  公司在各报告期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95,857.56万元、39,560.00万元、160,136.74万元和152,239.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6%、0.48%、1.93%和1.77%,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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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贷款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含上市公司)发放的贷款。减值准备主要是对年末发放贷款余额按照银监发[2018]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计提。

  委托贷款是公司委托子公司财务公司向华菱集团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含上市公司)发放的贷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向华菱集团发放委托贷款311,730.06万元,向华菱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000.00万元,2018年末和2019年末一年内到期委托贷款余额为零。

  (9)其他流动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17,951.41万元、96,372.57万元、167,433.82万元和320,853.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9%、1.16%、2.02%和3.74%,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待抵扣增值税等。截至2019年末,理财产品余额92,500.23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财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主要为期限短的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320,853.46万元,其中理财产品余额为268,007.47万元,系公司子公司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钢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保本结构性存款、以及子公司财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98.71%、98.49%、98.71%和98.60%。

  (1)长期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3,0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2,500.00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系控股子公司汽车板公司向合营企业华安钢宝利拆出资金余额1,000.00万元,华安钢宝利另一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华安钢宝利提供了借款,自2019年12月23日起,借款期限1,460天。2020年1月,汽车板公司向合营企业华安钢宝利拆出资金1,500.00万元,华安钢宝利另一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华安钢宝利提供了借款,自2020年1月20日起,借款期限1,460天。

  (2)固定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614,127.25万元、4,428,022.71万元、4,216,323.28万元和4,159,861.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31%、53.27%、50.84%和48.48%。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

  各报告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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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初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0,287.46万元,主要系受2016年度国内钢铁行业市场低迷影响,华菱钢管89机组热轧生产线订单不足、处于停产状态,华菱钢管按其预计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所致。上述生产线已于2017年恢复生产。2019年末减值准备余额减少4,426.34万元,主要系上述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处置或报废导致。

  (3)在建工程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在建工程分别为101,798.37万元、118,388.74万元、280,108.30万元和370,428.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0%、1.42%、3.38%和4.32%。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环保改造、技术改造、新增棒线材项目等。

  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18年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所致,主要增加脱硫脱硝环保改造、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高炉改造项目、五米板调质线项目以及其他环保或技术改造项目等。

  (4)无形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29,755.81万元、437,725.97万元、456,780.13万元和450,512.0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6%、5.27%、5.51%和5.25%。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及软件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及非专利技术。各报告期末,土地使用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76%、96.01%、96.27%和96.33%,相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负债情况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606,487.69万元、5,212,817.53万元、5,040,044.25万元、5,153,631.37万元。

  从公司负债结构来看,公司主要的负债为流动负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00%、79.08%、93.96%、94.13%。

  公司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为主。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主要为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

  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增长,非流动负债比重降低,一方面是因为公司长期借款减少;另一方面系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30亿元,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各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2,429,683.76万元、1,299,254.49万元、1,575,529.24万元、1,615,612.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78%、24.92%、31.26%、31.35%。2018年短期借款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2018年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资金相对充足情况下,主动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单位:万元

  ■

  2、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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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拆入资金为子公司财务公司从境内银行的拆入资金。

  3、应付票据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分别为994,253.57万元、648,238.23万元、688,283.57万元、1,026,724.6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05%、12.44%、13.66%、19.92%。2018年和2019年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相比2017年减少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较好,营运资金相对充足,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4、应付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分别为486,849.83万元、506,245.40万元、543,423.86万元、643,804.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37%、9.71%、10.78%、12.49%。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采购货款和设备款,整体相对平稳,各期末余额的变动主要受各期末采购情况和付款期限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5、预收款项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405,142.36万元、423,375.79万元、384,848.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13%、8.12%、7.64%,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变更为合同负债科目列示。2020年6月末,合同负债为403,165.7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82%。

  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94,440.00万元、54,845.00万元、147,372.25万元、70,752.8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43%、1.05%、2.92%、1.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仅由公司子公司财务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内进行。财务公司系于2006年10月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8]17号文),证券投资为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取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及股票一级市场业务等风险相对较低的品种。

  各报告期末,财务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系债券质押式回购和票据再贴现业务形成。

  7、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分别为143,585.98万元、425,262.82万元、275,261.07万元、168,294.8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17%、8.16%、5.46%、3.27%,均为华菱集团及下属关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8、其他应付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62,900.58万元、437,561.34万元、474,287.42万元、553,743.1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52%、8.39%、9.41%、10.74%,主要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1月1日之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各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菱集团及下属成员单位(湘钢集团、涟钢集团、衡钢集团等)的关联方资金拆入。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1,633.97万元、148,571.18万元、426,347.85万元、227,696.1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69%、2.85%、8.46%、4.42%,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主要是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30亿元,由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长期借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337,400.00万元、632,655.00万元、202,250.00万元、217,382.2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11%、12.14%、4.01%、4.22%,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为调整负债结构,增加银行长期借款所致。2019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在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大背景下,公司为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11、长期应付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849,956.85万元、382,011.13万元、12,849.20万元、549.4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2.87%、7.33%、0.25%、0.0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抵押融资款为子公司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钢管采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入资金。

  12、预计负债

  (1)公司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至2020年8月6日,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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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1)上述未决诉讼事项中,事项1至事项4的诉讼涉及货款纠纷,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已对诉讼涉及的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涉及预计负债计提事项;

  2)事项5的诉讼为侵权纠纷,因公司子公司华菱钢管作为原告,不涉及预计负债计提;

  3)事项6的诉讼华菱涟钢已根据二审判决履行了支付义务,现为江苏省高院再审提审案件,不涉及预计负债计提;

  4)事项7的案件涉及仓储合同纠纷,子公司华菱电商作为被告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因该案件在2019年末尚未判决,2019年末或有损失无法可靠的计量,且涉案金额占公司资产规模和营收规模的比例较小,故公司2019年末未计提预计负债。湖南省高院于2020年6月9日对该案件进行判决,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11,152,455.00元,在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5)事项8和事项10的诉讼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首要债务人(第一被告)分别为中冶武勘公司和中技集团,子公司阳春新钢作为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和阳春新钢已向主管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告中冶武勘公司和中技集团相应的财产,该等财产可以覆盖诉讼标的,且中冶武勘公司和中技集团自身经营正常,有一定履约能力,阳春新钢预计不会承担损失,且二审尚未判决,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故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6)事项9的案件为设备款支付纠纷,子公司汽车板公司作为被告已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确认相关的应付账款,无需再计提预计负债。

  7)事项11和事项12,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目前尚在一审审理中,且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8)事项13,一审判决华菱钢管支付被告2,373,404元,华菱钢管不服一审判决,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尚待二审判决。事项14,二审判决华菱钢管赔偿原告4,381,800元及相应利息,华菱钢管拟再次起诉。对于事项13和14,公司在2020年7月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在上市公司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9)事项15为劳动纠纷,华菱钢管已于2018年执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续系原告因工作岗位安排方面问题提起诉讼仲裁,且多次被驳回、裁定不予执行,不涉及预计负债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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