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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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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1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4),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以上公告中提及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2285号《执行决定书》。

  康得新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20年3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民事判决书〉、〈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报告中所提及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2262号《执行决定书》。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苏0582执2285号《执行决定书》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被执行人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钟玉

  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0)苏0582执2285号

  (二)《执行决定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被四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二、(2020)苏0582执2262号《执行决定书》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执行人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0)苏0582执2262号

  (二)《执行决定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二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上述事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此次被纳入失信执行人事项尚未对公司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2285号《执行决定书》;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2262号《执行决定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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