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纽特”,原名“南京因纽特软件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918,4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264%)。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因纽特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纽特未实施减持,因纽特持有本公司股份3,107,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8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因纽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