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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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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0—05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及相应利息、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分红款52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截至目前尚未开庭,暂

  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含调解)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19-21层

  法定代表人:叶启东

  (二)被告

  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一品商务中心1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钱水潮

  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1759号22幢(金色港湾楼盘)

  法定代表人:钱水潮

  (三)诉讼机构

  海宁市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

  (四)起诉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五)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

  (一)请求事实与理由

  2018年 11月22日,公司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征集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诚泰”)30%股权的同意受让者,2018年12月21日,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诚泰”)成为唯一的摘牌方,成交价为人民币7,463.458万元。

  按照公开挂牌竞买条件,成交价款分两批付清,首付款为成交总价的75%,剩余款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在2019年3月31日前付清。

  2018 年 12月 25日,公司收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转入股权转让款7,463.458万元的75%计 5,597.5935万元。剩余款项浙江诚泰未依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经公司多次反复催讨,浙江诚泰于2019年12月30日出具了《付款承诺计划书》,对剩余款项(含分红款)的支付作出付款计划,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江诚泰按《付款承诺计划书》履行付款义务,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共计支付股权转让款600万元。

  根据《付款承诺计划书》,浙江诚泰应于2020年9月底前支付1,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诚泰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浙江诚泰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严重违约。据此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二)诉讼请求

  1、浙江诚泰向公司支付其违约拖欠的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及相应利息;

  2、平湖诚泰、浙江诚泰向原告支付平湖诚泰分红款52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3、平湖诚泰、浙江诚泰承担案件的相应诉讼费等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转让平湖诚泰30%股权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和尚未收到的红利款520万元,合计1,785.5645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诉讼截至目前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含调解)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四、报备文件

  1、诉状

  2、诉讼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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